还记得交通法总章第一条是这么规定的: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对呀,制定交通法规的目的从其根本上讲是为了提高通行效率,而在玉门市新市区则不然,在我看来有些地方纯纯是为了罚款!比如新市区包括铁人路在内的数10条路,右转车道通通不能直行问题!大城市的禁左,禁右是为了合理的分流高峰期车辆,保证道路畅通,而玉门市新市区呢,本来就是双车道,所有的右转车道不能直行,我想问问相关单位的领导,你这么制定是几个意思?右转车道不能直行造成的交通拥堵你们视而不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