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15-8-5
事件发生地点:
事件描述:
2015年8月5日上午,玉门市黄闸湾乡北湖村二组、刘某的私人水井变压器上因落下一只鸟造成线路停电、停电时间共计4小时左右。线路恢复正常后,黄闸湾乡供电所领导与刘某就此次停电事故的处理解决办法进行了协商,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和言语冲突。最后供电所给予刘某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三日之内缴清。此类事故的发生真的是刘某的责任吗?电力部门的处罚真的合理吗?刘某深感质疑!还望有关部门对此次事件进行合理的调查处理。同时寻求有关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