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5日,玉门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互联网巡查时发现,网民“伊兰穆女”、“梦麦”、“干掉如来我做佛”“唐伯虎点禅香点出个和尚”通过互联网在腾讯微博发布内容为:“甘肃省玉门市附近一男子在玉米地浇地!妻子回家做饭时间!男子肾被挖走!。家是农村的请互相转告一下,甘肃有一批犯罪分子来到农村作案,主要手段是在玉米地附近埋伏等小孩或妇女通过时,拖去玉米地麻醉后挖肾!在玉门逮到一名犯罪分子,通过审讯得知同来人员共有60人!不要独自一人去玉米地附近!”的帖文,并附图片一张。经查证该网帖内容为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据此,玉门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酒泉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全力配合下,迅速锁定微博发帖人分别系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居民韩某某某(女,回族,29岁)、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居民马某某(女,回族,56岁)、甘肃省瓜州县五道沟居民王某(男,汉族,18岁,现住玉门镇南门村四组),敦煌市杨家桥乡居民张某某(男,汉族,26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以上人员均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玉门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依法给予王某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其他人员均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罚。
经审查,王某系从互联网下载信息,将所下信息中的地名变更为甘肃省玉门市进行恶意传播。警方提示广大网民,勿信谣传谣,转载谣言信息也属违法行为,请勿随意转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