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21-05-01
事件发生地点:玉门市新市区
事件描述:
我于五月一日11点35分在商汇东门乘坐车牌号为甘F-N1139,上车后女司机没有打表。先到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送朋友。我未下车。随后到老城南门安置房。女司机收了我10元。在途中协商未果,随后我要了发票。但女司机给我的发票却是一张5元,一张8.2元的发票。说我上车未表达清楚目的地。所以他没有打表。
在玉门市第一医院到老城途中直线距离是走312国道。却没有走,给我绕行,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又拉了一位乘客。
对于玉门的出租车行业真的没话说。望有关部门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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