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20-06-25
事件发生地点:龙源小区西门
事件描述:
我是一名私家车主,23日中午13时10分左右,我将车辆停放在玉门龙源小区西门口下去取快递,中间停放车辆时长大约2分钟左右,当我在走向车辆的时候,我看到玉门铁骑在对我的车辆进行拍照处罚,我跑过去跟他说我马上开走,他任然执意处罚,并且未给我开具处罚单据,只是说让我到市民中心处理,我想问一下玉门市交警大队的领导,违章停车的车辆驾驶人不在场的依据是什么,是驾驶人不在驾驶位吗?那为什么我的车我不在驾驶位就叫做违章停车,而铁骑所驾驶的摩托车驾驶人不在座位就没任何问题?并且他的摩托车就停在我的车前面,他的就不叫违章停车吗?处罚我的处罚单据都未给我,就给我说句话就是处罚单据吗?现在都这么节约资源吗?希望有关领导给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