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司法局花海司法所:“三学”模式推动《社区矫正法》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对即将正式施行的《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和掌握,玉门市司法局花海司法所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司法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系统学。《社区矫正法》全文共九章六十三条,花海司法所全体人员结合本法立法目的和意义,对照法律条文逐条进行了认真研读。通过原原本本的学习,让大家在掌握具体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学会融会贯通,让理论学习的收获转化为指导、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
对比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依据是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比即将施行的《社区矫正法》,大家重点学习了两者存在较大差异的内容、《社区矫正法》首次提出或予以明确的内容,帮助更好掌握和理解《社区矫正法》。
重点学。《社区矫正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统领性主干法律依据的空白,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具有重大意义。学习中,针对本法中“注重社会关系修复和矫正对象融入社会”、“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工作”、“设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专章”等亮点进行了重点学习,充分领会本法体现的保障人权、宽严相济、科学矫正、社会参与、修复融入的现代刑罚执行精神。
学习过程中,花海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发表了各自的学习心得,切实增强了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保障。
玉门市司法局花海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