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玉门镇司法所“四项措施”夯实社区矫正教育模式
近年来,玉门市司法局玉门镇司法所注重发挥教育矫正作用,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教育模式,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心智重塑和行为再造,有效引导其回归社会取得了成效。抓好入矫宣告模式。玉门镇司法所对新入矫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宣告教育,告知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服从的管理举措及不服从管理的严重后果,告诫社区服刑人员在“无高墙”的社区矫正中必须绝对服从监管,绝对遵法守规,决不能重新犯罪。抓好监管改造教育模式。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教育、谈话,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及时巩固其遵守法律、约束行为的思想,时刻保持警醒,保证顺利完成社区服刑。创新教育模式,发挥社区服务改造模式。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参加打扫街道,新农村清理环境卫生活动,在劳动中教育自己,在劳动中改造自己,通过劳动教育让社区服刑人员承担社会责任,树立公民意识,自觉杜绝自身违法犯罪对社会造成损害。法德教育相结合,树立社区服刑人员“崇德尚法”意识模式。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时注重加强德治与法治教育,将法律知识、传统美德相结合,教育社区服刑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在心中明确法律红线,严格将自身行为约束在红线内,把传统文化的精髓“仁义礼智信”的理念应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通过讲授“孝、善、亲”等传统美德,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孝敬父母、关爱家庭、珍惜自由生活,为了亲人、家庭自觉远离犯罪。(甘肃省玉门市司法局玉门镇司法所 李红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