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马 曌)为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加强日常监管,11月12日,清泉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图为综治办主任白玉辉警示谈话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重点从社区矫正日常报告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奖惩制度、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等方面作细致、全面讲解,使社区服刑人员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客观指出社区服刑人员近一段时间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
同时综治办主任白玉辉进行了警示谈话并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转变观念。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必须接受刑罚处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密切沟通联系,提高改造效果。希望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其多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沟通,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及时向司法所反馈。
集中教育学习后,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要珍惜党和政府给他们的机会,怀着感恩的心,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争取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塑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