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17-05-25
事件发生地点:玉门
事件描述:
玉门新料:逯存恶势力组织者,长年以打官司起家。《强取豪夺》!私自打抢夺他人财物,长放高贷为生。组织十余人社会闲人,以收帐为名,强取豪夺聚不义之财上千万。在玉门邻县发案多起。公安机关都以经济纠纷不抒立案草草了事。逯存恶势力组织者有一套非法聚财之道。私自打人抢手机抢他人财物不算犯法。逯存强迫受害人写的证居在公安部门能成合法证居,受害提供的证人证词是证居不足。受害人的50多人的证居都是不合法的吗?逯存就是一个抢盗,抢走小轿车,焊封受害人的场子及公司,盗走受害人的大量货物及生活物品。如鸡鸭及日用品都是合法的吗?公安,检查院都是证居不足不抒立案这叫一个受害者有个说法吗?